人们形容某地地势险要时,往往会用上易守难攻、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等词,不过论精辟论传神,又要一语说破地形,恐怕这世上很少有比这三个字更好的:一线天。
官道一般很少会穿过一线天,不过如果道路平坦,又没有其他危险时,也有不避讳的。只不过一线天这种地方,向来是土匪山贼打劫最偏好的选择,如果哪股山贼能控制这样的险地,又不被官府围剿,那绝对是一大财源。
自辽州往相州而行,途经漳水河,到达相州境内时,就有这么一块绝好的地方。
一群山贼伏在一线天上,静静看着从官道上过路的行人。
“老大,路口来了辆牛车,看样子有些干货,亮不亮招子?”
说话的人二十多岁,身材普通,五官小巧的有些像女子,头上的黑色幞头将他一头乱发束向后颈,秋意深重的时节也只着一件单薄的短衫,麻色裤子下面踩着一双崭新的吉莫靴。他叫赵象爻,是这群山贼的二当家。
赵象爻本来是个孤儿,没有名字,前些年投靠他老大时,他老大便给他取了这么个名字。赵象爻一直觉得这个名字很霸气,很有深度,同时也很配自己。所以他对眼前的老大佩服无比,言听计从。
赵象爻眼前的“老大”,踏一双做工精细的乌皮六合靴,靴子很长一直覆盖到膝盖下面,鹿皮膝裙盖在膝盖上,露出白嫩的膝盖和几寸雪白大腿,腰间系着一根传自西域的皮带,将她的腰肢收得极细,这就使得宽松的棕色大氅,也掩盖不了她胸前的壮观。
雪白的脖颈上,有一张五官精致到极限的脸,线条冷淡却不冷硬,眉眼间的慵懒随意,让人眼见后忍不住沉醉。只不过,一只眼罩破坏了整体的柔和,但配合着仅仅被束起一缕的散乱长发,却平添一种野性的美感和诱惑。
樱桃般的小嘴上叼着一根草茎,听了赵象爻的话,她眼皮都没抬一下,“不亮。”
“……好”赵象爻眸底的兴奋逐渐消散,他看了一眼一条腿平放、一条腿弯曲,坐在石头上的老大,有些纳闷,“老大,这都过去好几拨成色不错的货了,咱们要等什么?”
她略显呆愣的看着天际,眼神仿佛没有焦距,但发出的声音虽然轻,却异常有力,“大鱼。”
“大鱼?”赵象爻神色激动起来,“老大你怎么知道今天会有大鱼?”
“直觉。”她说。
“……”赵象爻一阵无语,如果眼前漫不经心的人不是自己老大,以他火爆的性子,早就把脚印印对方脸上了。顿了好半响,赵象爻开始没话找话,“老大,听说相州城那边最近打了几场大仗,咱们这回怎不去那边捡个漏?”
直到这时,她神色终于有些变化,眼神飘过来瞄了赵象爻一眼,云淡风轻,“淇门多了两千晋军驻守,领兵的将领,叫李从璟。”
“李从璟?”赵象爻怔了怔,领悟到老大对此人的重视意味,竟然立马就怒了,“他娘的这鸟厮又是谁?”
她一口吐掉嘴里的草茎,站起身,“一个狠人。”
赵象爻顿时就不服了,还想说什么,她已经抬起手制止了他,眼神的焦距锁定在下方路口,居高临下,“大鱼来了。”
章子云很不开心。
因为他的同伴不相信他。而且还是自小一起长大的同伴。并且不相信就算了,他们还嘲笑他。
不久前,远远看到一线天,章子云就提醒身边的同伴,“前方地势险要,呈一线天之势,先前还未进入相州地界时,我就听本地人说起过,这一方有一伙势力很大的山贼,占山为王,平日没少干劫道的事,连官府都奈何他们不得。依我看,这一线天的地势很适合劫道,我们还是小心些好。”
本来很中肯的一席话,却引来一阵笑话。
“子云你如此胆小,你娘知道吗?哈哈哈哈……”说这话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年,叫孟平,是公子家里护院统领的儿子,更是公子打小的武艺陪练,小时候平日里仗着武力,没少捉弄他这个陪读,不过长大后就很少了。
“子云,出门在外可不比躲在屋子里读圣贤书,处处皆是风险。乱世多匪盗,眼下哪里都不太平。要是都像你,那我们这趟也不用出门,更不用千里迢迢投奔李哥儿了。”这人叫莫离,自称读破古书三万卷,尤通军略,是公子打小的好友,这回也是接到公子的信,去投奔公子的。
章子云心中恼怒,却暗暗撇嘴,瞟了三人后面的马车一眼,心想:“你们如此笑我,还不是想在那位小娘子面前出出风头。可这位小娘子是夫人派去照顾公子的,听说是夫人娘家的人,虽然公子不一定喜欢,但也轮不到你们。”
这一行除了他们三个年轻人和一驾马车,还有一位中年男子,不过那人沉默寡言,自然是不会加入到他们的谈话中来的。除此之外,就是后面跟着的四个护卫和一驾马车。夫人想念公子,特意给公子捎了一车特产过去,还有她老人家亲自为公子缝制的衣物。
看到章子云埋头赶路不再说话,莫离和孟平相视一眼,暗暗发笑。
一行人走进一线天。
“子云。”莫离拍马上前几步,和章子云平行,在章子云纳罕扭头时,压低了声音,“待会儿要是有什么情况,千万不要犯倔脾气,要服软。记住,我们如何做,你便如何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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